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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理作用 提升案件质量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1-06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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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重要标准。实践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以“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以保障提高案件质量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优化工作方式,构建责任体系,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严实、业务精通的案件审理队伍,助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案件质量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主要负责同志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制定《案件质量责任制实施办法》,列举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到位等22种追责情形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8种追责措施,通过组务会、周例会、专题会等研究提升案件质量工作。同时,把案件质量作为组内办案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案件质量考评占比,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建立标准体系,严格实施全流程管控。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规程、问题线索评查办法、审查调查工作规程、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规程等制度,与时俱进规范相关文书格式和模板。出台案件查办质量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证据收集等工作指引,对案件审理工作中主体身份、事实证据、责任认定、行为定性、条规适用等18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规范标准。同时,对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全方位梳理常见的案件质量问题,编制《常见案件质量问题与质量评查标准对照手册》,有力支撑案件查办和质量评查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坚持靠前服务、主动衔接,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沟通会商工作机制作用,查审双方共同从源头上提升质量、防范问题。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沟通会商,及时解决“组地”联合办案中遇到的分歧。实行提级审理机制,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纪委案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提级审核、集团公司各级纪委查办拟给予重处分案件和问责案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审核、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纪委对所属三四级公司案件集中提级审理,加强对基层纪委运用“四种形态”的监督指导,通过下发指导案例、类案集中审理的方式,全方位把牢案件质量关口。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及时修订完善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系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分细则,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日常自查自评,对所有审结案件开展随机抽查评查,针对发现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并督促整改。

  建强审理队伍,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每年选派骨干人才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及地方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和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参与相关重要专项、重大专案以及巡视监督等工作,重点培养锻炼案件查办、案件审理、质量评查等业务能力。以“清风一汽讲堂”“青年学习组”“复盘实战训练营”等方式,在组内开展执纪执法能力全员培训,组建执纪执法骨干人才库,以“一对一”“交叉互审”等形式开展帮扶互助,整体提升审理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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